保康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襄阳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及机构
(一)春季认定工作时间
1.网报时间:4月10日上午9:00至4月21日下午17:00;
2.现场确认时间:4月22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1:50,下午13:30-17:10;
(二)秋季认定工作时间
1.网报时间:9月19日上午9:00至9月30日下午17:00;
2.现场确认时间:10月14日至10月18日,上午8:30-11:50,下午13:30-17:10;
初中及以下各学段(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保康县行政审批局认定,现场确认地点:保康县城关镇环城路市民之家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在保康县内学校任教的在保公民及驻保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三、认定条件
(一)政治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性侵违法犯罪信息。
(二)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但还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标准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水平。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水平。
(四)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帐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完善个人信息,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
1.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2.申请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并须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机构的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注意: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承诺书个人签名需正楷书写)。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查看系统“申报提醒”及“注意事项”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按认定通知或公告要求携带各项需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本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写明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报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蓝色圆珠笔写清姓名、身份证号。
申请人需实名申请加入保康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743516683,咨询电话:0710-5990986或5991673。
所有原件现场审验后即退还本人。
六、体检安排
申请人现场确认后初审合格人员,由认定机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保康县健康管理中心(老中医院光千路67号)参加体检。未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具体事项将在QQ群通知。
七、证书发放
经我局审核、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八、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及提供电子材料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未尽事项按《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4月2日
原文标题:保康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bk.xiangyang.gov.cn/xxgk/zdxxgk/gsgg/202404/t20240402_35885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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